前不久,关于巴西外助特谢拉的一系列事故,在海内足坛里引起了相昔时夜的关注和争议。首先,特谢拉和江苏苏宁的条约岁尾停止;其次,特谢拉即将相符归化入籍中国的前提;同时,足协发布限薪,外助年薪不得跨越3百万欧元。
特谢拉的小我能力不用多说了,特谢拉作为前锋在全部亚洲范围内都是第一档次的球星,同时特谢拉即将相符归化入籍的前提,于是这样一名能力强,还能用作内援不占外助名额的特谢拉,自然而然的引起了许多俱乐部的留意!
然而,阻碍特谢拉继承留在中国踢球和归化入籍中国的,便是足协的限薪令了,3百万欧元的年薪连留下特谢拉在中国继承踢球都做不到,更何况让特谢拉归化入籍进国家队为中国男足国家队踢球了!足协此举可谓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,于是乎,在前不久就传出了足协专门为特谢拉拟订了一个“特谢拉条目”。
前两天足协主席陈戌源公开声称“鼓励球员与无利益第三方签约”,内容如下:“球员签订条约都必要到中国足协立案;而假如与第三方签订条约,没有利益关系的话,比如说有一家公司乐意签订肖像权,足协是批准的,经中国足协确定,这是可以,我们是鼓励球员和第三方签订条约。”
按照这个什么“鼓励球员与无利益第三方签约”来看,这即是变相为“违反”限薪令指出了一条“不平常路”,假如今后签约球员都走这条路的话,那限薪令也成了一纸空口说!当然也不能这么说,终究纵然哪家俱乐部想走这条“捷径”,那也得必须“经中国足协确定”才行,也等于说,哪家俱乐部能走捷径,哪家俱乐部不能走这条捷径,是足协说的算!
在足协颁布这个条目之后,德转朱艺在社交平台称“从描述来看,实际便是一个特批条目。这个可以用于办理高薪归化球员的“安家费”等问题。”
西甲联赛讲解员,同时是西乙B俱乐部FC Jumilla董事的唐晖老师,在其小我社交平台回应朱艺这段话称:“条目是有,然则是否审核经由过程还得足协抉择,并且没有标准,以是特谢拉只能上港签约归化,别人做,不批”
近日,有媒体报道“特谢拉转会上海上港一事,已经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”,当俺看到这则报道后,俺恍然大年夜悟了!原本上海上港俱乐部故意购买特谢拉,同时足协主席陈戌源发布特殊条目,并且条目带有附加前提!怪不得唐晖老师直言:“特谢拉只能上港签约归化,别人做,不批”
试问,假如其他俱乐部,比如江苏苏宁俱乐部想要经由过程新条目签下特谢拉的话,那么蓝本是上海上港俱乐部老总、如今是足协主席的陈戌源会不会赞许呢?我不知道谜底,你们知道吗?再或者是,先限薪阻拦其他俱乐部买特谢拉,然后颁布特殊条目,让上海上港顺利签下特谢拉?这套操作玩得溜啊!